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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THEORY

“一视同仨,和恊共生”

发布时间:2016/03/09 共生学术研究 教育与文化 标签:哲学浏览次数:374

——从存在论的角度谈谈共生理念的哲学基础

 


摘 要:钱宏老师基于自组织力的共生论的哲学基础,据他说是1994年针对亨廷顿“文明冲突论”提出来的背景主义(backgroundism)。我曾经和钱老师对“背景”在存在论上的含义进行过交流。根据钱老师对“背景主义”的阐述可知,“背景主义”之存在,既有海德格尔之此在之显现,也包括本体存在,以及可以进行科学认识(如人类学家的“语境”)的具体存在,另外,还包括在认识论之意识范畴内的一切思想观念、理论说法。

关键字:共生、存在、自我与非我的矛盾对立统一体、自组织力


 

钱宏老师多年努力倡导的“共生”理念及文化、文明、生態,在哲学上有两个理论基础。从西方哲学的角度,是钱老师主张的“背景主义哲学”,从中国哲学的角度,则是钱老师主张的“共生儒学论——从仁人世界到仨人世界”。

 

在钱老师的著作《原德:大国哲学》中,有关于“背景主义哲学”的详细论述,鄙人稚生,对哲学只有一点点皮毛的认识,却得到钱老师的“错爱”,在钱老师的再三鼓励之下,对于“背景主义”,我曾经写过一篇文章“谈谈钱宏先生的背景主义”。

 

“共生儒学论–从仁人世界到仨人世界”,是一篇很好的涉及到中国哲学的“扬弃”得当的论文。这篇文章曾被2013年在希腊举办的第23届世界哲学大会接受。钱老师的新着《中国:共生崛起》收录了这篇文章。这篇文章的核心观点如下:

 

“一是古人认识到的五伦关系中,没有包括“外人” 、“异类” 、“他”、“他人”、“他者”等第六伦关系,因而不是“我、你、他”(含它、祂)的“仨人世界”。

 

二是在“仁者爱人”的最高伦理规范中,这个“爱”,不是相向交流、交换,而是“我对你”、“上对下”的权利,叫施“仁”、施“慈”、施“礼”、施“智”;而“你对我”、“下对上”没有权利“爱”,而只能尽“忠”、尽“孝”、尽“节”、尽“义”,于是乎,三大关系中最核心的“信”,自然也是要区分尊卑上下贵贱等物件,而并不是没有差等区别。

 

结果即是:为人们追求特权预留了伦理价值上的立法空间。而特权是破坏善政、良治社会稳定众生休养生息的毒瘤。

 

所以,当代中国人必须把“我、你”的仁人世界,再进一步拓展到“我、你、他”(含它、祂)的仨人世界,将“信”、“信用”、“信托”关系扩展到一切公共领域,扩展到全社会、全人类、全生態。仨人世界,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他、他中有你的三位一体的世界,是互助、互信、互联的世界,亦即共生世界。”

 

我个人认为,这篇论文直指中国哲学乃至中国文化的“要害”,并且提出了解决方案,很有价值。

 

很多人都认可这个问题,但是,很少有人去落实到行动。在这一点,已经退休的钱老师多年来为宣扬“共生”价值理念所付出的艰巨的努力,让我这个年轻人深感不如,着实令人钦佩。自2011年有幸认识钱老师以来,和钱老师接触过多次,或有陋室高论,或有小店畅谈,或有书信交流,或有黄浦江边的漫步。不过最遗憾的是2013年没有能和钱老师一起到西方哲学的圣地——希腊雅典去参加每五年举办一次的第23届世界哲学大会。当时我实在抽不出时间。我的参会论文是“中国和希腊的公元前哲学之比较—-中国在公元前也产生了科学”。

 

好在我曾经和钱老师探讨过共生理念的哲学基础。钱老师说“背景主义”可以成为共生理念的哲学基础。我则从哲学的存在论角度谈一下我的看法。

 

在哲学上,关于“存在”有多种理解。在巴门尼德看来,现实具体事物不是存在,只有永恒的绝对的存在才是存在;在亚里斯多德,则论证出凡是具备目的因、形式因、动力因、质料因的“存在”就是真正存在的“实体”,据此,绝对的存在,即,本体是存在,具备四个因的具体的形式体也是存在,具备四个因的具体的现实事物也是存在;在《道德经》,“道”指向本体存在,并且以“其中有象”、“其中有物”、“其中有精”、“其中有信”来论述了“道”的属性,这四个有堪比亚里斯多德的“四个因”;在《周易-系辞》,有“易有大恒”来指向本体性存在;在周敦颐,则以“无极”来指向本体性存在;在二程,则明确指出一阴一陽之太极就是本体性存在,并且指出具体事物有具体之理,这些具体之理就是具体存在之本质所在,人们应该努力去认识各个不同的具体事物之理,这就是格物致知。根据我的哲学理论,我论证出矛盾对立统一体是本体,凡是自身具备矛盾对立统一体之存在是主体,自身不具备矛盾对立统一体的是客体,客体必然属于某个主体的一部分。植物、动物以及人等等生命体的存在是其“自我”和“非我”的矛盾对立统一体,非生命体的主体存在是一对相反相成的矛盾对立统一体,非生命体的客体存在之本质是其具体的形式体。

 

除了上述理解,关于“存在”还有一种在现象学角度的理解,典型的代表就是海德格尔。这种认识把正在展示的现象本身作为存在,根据这个意思,其对存在的理解是有时间属性的“此在”。这样的认识否认现象背后有支配现象的某种实体存在,“透过现象看本质”这种说法在这里无法成立,而认为“此在”之显现就是存在本身,“此在”显现出什么才可以说明“此在”之本质。据此,如果问本体是什么,海德格尔的存在主义则会说不知道,因为,人们看不到本体自身之显现。可见,海德格尔之存在主义有这样几个特点:一是时间性,而且是正在进行时;二是观察性,必须以人之观察为条件;三是把人观察到的正在进行的显现作为存在本身,否认现象背后有其他其支配作用的存在。

 

关于存在的哲学理解直接决定关于科学认识的各种问题。科学是针对具体可感对象的研究方法,包含三大要素,感觉经验、逻辑论证、检验实验。如果某个思想否认现实具体事物是真实的存在,比如巴门尼德的存在、佛教、道教、汤玛斯-阿归纳之前的基督教、王陽明的心学等等,那么,对具体可感事物的科学认识就没有了意义。现在,人类的科学认识成果已经达到登峰造极的地步,因此,凡是否认具体存在的说法都已经可以被证明为有问题。

 

钱宏老师基于自组织力的共生论的哲学基础,据他说是1994年针对亨廷顿“文明冲突论”提出来的背景主义(backgroundism)1 。我曾经和钱老师对“背景”在存在论上的含义进行过交流。根据钱老师对“背景主义”的阐述,可知,“背景主义”之存在,即有海德格尔之此在之显现,也包括本体存在,以及可以进行科学认识(如人类学家的“语境”)的具体存在,另外,还包括在认识论之意识范畴内的一切思想观念、理论说法。

 

钱宏先生说“我们有‘背景’,我们自身即是背景。这背景与我们自身同一,它先于我们的(意识)存在,先于我们的(认同)本质,是我们的存在与本质的价值基础”。“在我们自身这背景里,一开始就得天独厚地已经蕴藏着宇宙数量足够多、质量足够大、品类足够全的瑰宝,这就是,一切进入我们的视界的构成我们自身的文化传统。这瑰宝,这传统,足可供我们不太费劲地受用,一如我们可以消受我们的身体——物质瑰宝,怡悦我们的性情——精神瑰宝,游戏我们的生活——工艺瑰宝”。“文化融合反映在人的思维的组织过程,首先是一种背景显现”。
对于“背景”中的所有成分来说,有没有起支配作用的?或者说,哪个是本体性质的?钱老师说,这个包罗万象的“背景”就是本体。显然,把“背景”作为本体,不是亚里斯多德或程朱理学的本体论,而更接近于海德格尔的现象学。

 

“背景”中的存在为什么而存在?钱老师提出一个“自组织力”说法。“自组织力”的意思就是存在自身可以为自身的存在提供力量。这个说法很接近亚里斯多德的四因说。

 

钱老师说,人也是“背景”中的一种存在,人的存在是以人的“生命自组织力”,包含三个要素,良知、良心、良能的综合发挥。在我的哲学理论中,人等生命体的存在是其自我和非我的矛盾对立统一体,这和钱老师提到的“生命自组织力”有一些接近的意思。根据我的理论,所有人都是其自我和非我的矛盾对立统一体之主体存在,因此,在这个存在论上,所有人都是平等的主体存在。钱老师说,每个人都是一个“生命自组织力”,都有良知、良心、良能的发挥。在这个意义上,每个人的个体存在是一样的,平等的。

 

根据我的理论,人都是自我和非我的矛盾对立统一体之主体存在,人和人之间的关系,就是主体之间的相互作用,这个作用有两种状態,既有相互对抗,又有相互依赖。主体平等,主体之间相互作用而实现共存。

 

以钱老师的说法来看,各人发挥其“生命自组织力”的同时,相互之间也有一种相互作用,可能是合作共存,也可能是冲突消亡。而冲突消亡与背景存在的意义是违背的,与认识成果的不断继承和发展是相违背的,因此,可取的只能是合作共存。钱宏先生把这个合作共存,称为“共生”。人类只有共生,才能确保人类的存在,确保人类的认识成果的继承和不断创新发展,确保背景完整地存在。

 

———————————

1钱宏《背景主义:关于大文化战略的哲学追问》,收录在童庆炳主编《大文化战略》,中国工商联出版社,1995年出版。

 



 

作者:李东凯,全球共生研究院研究员

本文是作者提交的第三届全球共生论坛(嘉义)的主题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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