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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生:效率与公平的底线

发布时间:2019/05/27 共生经济 标签:共生权浏览次数:251


摘 要:只有在更加积极意义上的共生,方可以彻底解决竞争带来的伦理困境。在中国当下竞争底线不断沦陷的情况下,提倡一种“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的新共生,进而以“共生权理论”取代“产权理论”(科斯),实在是匡扶时弊,救济困局的一种可能的思想进路。有了“共生权”的概念,也就把我若干年前提出的“竞合”或“竞和”理念融合进来了,使共生哲学成为“公平与效率的底线思维”。

 

关键字:竞争、竞合、共生底线


 

多年以来,钱宏先生一直致力于构建一个完备的共生学说。每次见面,他对共生之说似乎总有新的发现和新的补充。所谓日新之,月异之。近年以来,他更是将生物学,生態学、物理学之诸多新发现,整合为其共生理论的基础,似有将共生理论逐渐完善为一套新的哲学言说的企图。其用力不可谓不深,雄心不可谓不大。

 

不过,无论共生学说的涵盖如何丰富、体系如何完备、逻辑如何自洽,它想要成为一套有力的话语、一种茁壮的政治与社会实践,进而成为被普遍认同和尊敬的一种人类生活方式。它就必须首先解决共生理论在真实世界所遭遇到的诸多悖论。否则,所谓共生之说就只能沦为看上去很美但却苍白无力的理想,无济于当下中国及世界的那些急迫问题。

 

在我看来,共生学说首先要回答的问题,就是如何解决合作与竞争的悖论。

 

自资本主义肇始,竞争一直是现代文明发展的一个核心动力和逻辑,甚至我们干脆可以说,竞争乃是资本主义文明的本质所在。所谓竞争,就是对稀缺资源的争夺。在市场原教旨主义者那里,竞争激励了创新,提高了效率,不仅是繁荣世界的不二法门,而且是人类美德的必由之路。

 

的确,在相当程度上,我们今天这个以市场为核心的世界就是围绕着竞争被建构起来的,没有竞争机制,这个世界几乎完全无法运转。但不管竞争“意外”带来了多少物质繁荣,人间福利,它的内在目标则是鼓励对稀缺资源的最大化占有。换言之,它是鼓励对稀缺资源的垄断或独占的。在真实的世界中,一部分人对稀缺资源的独占定然意味着另外一部分人的完全丧失。如果这种资源是维系生命体所必须的,那么共生就无从谈起。

 

1990年代之后,中国全面卷入市场化运动,从上到下,从东到西,从政府到民间都全面卷入激烈的市场竞争之中。这固然给中国带来了翻天覆地的物质繁荣,同样也带来了深刻的伦理困境。尤其是在1990年代,为了在全球竞争中赢得全面优势,中国政府几乎全面放弃了其在公共品方面的职能。将医疗、教育等公共品全面投入市场竞争之中。在我看来,基本教育和基本医疗都属于当代意义上的必需品,在这些领域全面引入市场竞争,实际上会导致一部分社会成员被彻底的边缘化。对于这部分社会成员,所谓“生”的意义可能仅仅只剩下肉体上的维持而已。根本就无所谓现代意义上的“生”。在现代意义上,基本的医疗及教育,恐怕都应该归于生存必需品之列。在这些领域无限制地引入以独占为最终目标的竞争,将无可避免地引发一部分社会成员的毁灭。换句话说,在维系现代生存的必需品的领域,竞争与共生恐怕是难以完全兼容的。进而言之,在这些必需品领域,完全应该是均等分配的。这是现代文明社会的一个共生底线。

 

人所以为人,并不仅仅在于上述消极意义上的“生”,而是有其精神上自我发展,无限丰富的意义。不幸的是,在真实世界之中,精神上的价值都往往处于高度垄断之中。在现代,精神价值上的竞争程度甚至远远超过物质和财富意义上的竞争。何为快乐,何为幸福、何为美好,甚至都被权力和资本暗中严格定义了。这种垄断性的定义,导致的一个必然结果,就是精神价值的稀缺性。而这种稀缺实际上导致了无情的竞争。无财富、无权力,则不快乐、不幸福、不美好。在这个意义上,当代资本主义在世俗世界的竞争机制实际上是与其文化精神上的竞争机制高度契合并互为动力的。

 

知识分子试图以在这些价值上的平等分配来缓解、规避这种价值资源的有限性所带来的深刻紧张和冲突。但作为共生于同一个生態和社会系统中的人类,只要其价值指向是相同的稀缺性,就必然引发零和博弈的竞争。规避这种冲突并将我们引向一个新的共生境界的唯一办法,就是不断开辟和创造新的价值资源。这就是说,我们必须不断挖掘新的价值资源,开辟快乐、幸福以及美好的新边疆。唯如此,人类才不会拥挤在一个或者几个价值尺度上进行惨烈的竞争。比如,如果我们能够在财富权力之外定义出更多的快乐、幸福和美好,我们就可能避开在这些价值维度上竞争陷阱,从而达致一种更积极的共生境界。在这样一种图景中,社会成员相互依存,却又有千姿百態的多样性追求。按中国老一代社会学家费孝通先生的话,正所谓“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世界大同”。在我个人的想象之中,中国古人所谓“和而不同”大概指向的就是这样一种社会状態。

 

我很高兴看到,钱宏先生将“以事权为核心”的人权、事权、物权三权,合称为“共生权”。共生权,简单说就是个体与共同体、自然人与法人、官与民,即所有人,生,且共襄生长的权利。

 

正如“共产”,是注重“产”的结果,“共生”,是注重“生”的过程(生生不息)的不同 ,产权与共生权的区别及其内涵外延的不同,也可以由此得到解释。需要强调的是,共生权,是对“共产”“大同”乌托邦理想及“产权理论”框架下的“公有制”“私有制”二极选择的超越,因而在政治上,也就超越了革命权(你死我活)与强势产权(权力资本)的纠结。这样,共生权,就成为人民、国民、公民、社会,保留对强势产权者进行革命“底线权”的前提下,所拥有的对非“自己活,也要别人活”的政治、经济、文化体制机制状况,进行实时揭露曝光,实施有序改革、改良、改变,使之实时恢复live and let live正常状况的权利。在这个意义上,无论是美国电影《哈里之战》,还是前些年西雅图居民武装对抗“强拆”上演的现实版“哈里之战”,都是对共生权的最好图解!

 

共生权,是综合中国群经之首《易经》“生生之德,进退之道,损益之法”智慧,强调强者(官)自律、弱者(民)自励,官知“道之进退”,民谙“生之厚德”,“官生、民生恊和生,是谓共生” 。

 

所以,共生哲学绝对不是像某些名人、名嘴不动脑筋便自以为是地望文生义斥之为美好的“乡愿”,共生论者从来不回避革命,更不否定竞争,因为人“生而具足又非独存”,“竞合一体”:竞争,是对人类自组织灵动力的激励机制,合作,则是相辅相成相反相成的普惠体制。

 

在过去的几十年中,中国社会虽然景观大变,但中国社会成员的价值取向仍然高度一统。这引发了中国社会在权力与财富上的白热化竞争。这种竞争导致中国道德底线的不断沦丧。事实上,在价值目标高度同一的情况下,这种沦陷是必然的。虽然,我们可以用各种法律或者其他规则来约束人们的竞争手段,将人类的竞争维系在一定的底线之上(在我看来这只是一种消极的共生)。但只要价值是同一的,其稀缺性终将引发对稀缺性的无情争夺。只有在更加积极意义上的共生,方可以彻底解决竞争带来的伦理困境。在中国当下竞争底线不断沦陷的情况下,提倡一种“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的新共生,进而以“共生权理论”取代“产权理论”(科斯),实在是匡扶时弊,救济困局的一种可能的思想进路。

 

有了“共生权”的概念,也就把我若干年前提出的“竞合”或“竞和”理念融合进来了,使共生哲学成为“公平与效率的底线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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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请参看钱宏《全生态社会建设论——关于共生主义理念的说明》见《和解的年代:从共产主义到共生主义》P195-206,香港新文化图书出版公司,2007.9

2参看《民生、官生恊同生,是谓共生——在<改革内参>高层报告首次特约专家、研究员座谈会上的发言》,收入《中国:共生崛起》P135-143,知识产权出版社,2012.5

 

 



 

作者:袁剑,中国著名经济分析师,着有《奇迹的黄昏》、《大拐点》,全球共生研究院高级研究员

本文为作者参与第三届全球共生论坛(嘉义)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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