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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THEORY

论胡耀邦的共生治国思想

发布时间:2019/06/06 政治 标签:胡耀邦浏览次数:324


摘 要:从十年“文革”“集权”和“斗争”的政治哲学走出,建立起“以人民为中心”的“和谐”社会是胡耀邦等这一代领导人的使命也是他们的政治哲学。在实践上,胡耀邦试图从经济共生、政治共生和社会共生等建立全生態共生社会制度体系,取得明显的进步,遗憾的是被没有预料一些政治事件中断,但时间的流逝并没有丝毫减其治理思想的光芒,成为共生社会的政改借鉴。

 

关键字:文革;胡耀邦;共生


 

 

我国的意识形態和政治体制深受斯大林模式的影响,这种模式的两个显著特征是“斗争”和“集权”,在文革时代达到登峰造极,显然是违背现在执政党提倡的“和谐”理念的,与“共生”哲学背道而驰。文革的这种“逆共生”治国理政模式,最后导致不仅“阶级敌人”过不好,连自己都过不好。中共八大中央委员会共有141人,文革中122人被打倒。中国在国际上也众叛亲离,最后的朋友仅剩下阿尔巴尼亚、朝鲜等几个小国,远远脱离世界主流。邓小平、胡耀邦等就是这样受命于危难之际,开启改革的。若以小到家庭,大至国家的人类正常组织共生体观之,“改革”的实质无非是打破体制和资源的排他性,逐渐创造一个“以人民为中心”的全生態共生社会制度。邓胡等领导人主导的经济改革,是大家再熟悉不过的从“国家”独占资源和剩余价值的发展模式,到全民共同享受资源和经济发展好处的“共生性”改革。不过胡耀邦显然比邓小平走的更远,在意识形態、和国家结构这些根本问题上都开启了“共生性”改革。

 

一、胡耀邦的经济共生思维

 

发展经济首要目的是富国还是富民的问题?到21世纪的今天,还有很多人把两者对立起来,但身处80年代的胡耀邦早看透了富国与富民的关系,他的根本思想是,在和平时期,国家政权稳固的情况下,经济发展应该“富民为始”。

 

1984年初,胡耀邦根据邓小平的论述提出了“富民政策”概念,他说:“我们共产党是干什么的?是领导人民翻身求解放的。第一步是求解放,第二步是富裕起来,这是我们共产党人的根本立场和观念。人民富了,我们国家的许多事情就好办了。把我们解放以来所有的政策归结为一句话,就叫富民政策。”胡耀邦还回答了那些担心老百姓赋予了不利于国家的担忧,他说“决不能把人民的利益同国家的利益对立起来,国家的利益离开了人民的利益,就是抽象的,没有意义的。试想,离开了人民,还有什么国家……你怕人家富干什么啊。”胡耀邦看到了人民利益与国家利益的共生性,而不是像一些人那些狭隘地把他们对立开来。

 

 

胡耀邦还最早认识到国企垄断经济资源产生的问题,他认识到国企的空洞”全民所有“最后变成是”全民所无“,他认为社会主义应该是“全民皆有”、“全民皆富”,要达到这个目的,就应给地方、集体共享全民所有的资源,发展地方经济,发展社队经济。他还提出,国家垄断的矿产资源也应该向地方、向全民开放,全社会都可以享受国有资源带来的利处。这是典型的让“国有经济”变成社会主义“共生经济”的思路,对于今天破解国企改革难题也极具启示意义。

 

在胡耀邦和其他领导人的努力下,80年代其实是新中国近七十年历史上经济发展最健康的时期。它的表现是,经济高速增长的同时人均可支配收入和消费也同步增长,并且高于GDP增长速度,这是建国以来仅有的一个时期。”六五“期间(1980年到1985年),我国的国内生产总值增长了71%,而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加了85%,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更是增加了107%。同时,80年代基尼系数增长是最缓慢的,1980年是0.21,1990年是0.28,而到2000年就突破0.4了。这样的经济政策才是最接近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的经济宗旨的政策。

 

二、胡耀邦的共生政治思维

 

胡耀邦在经济体制改革中,深刻感受到我国长期存在的“权力过于集中”这种政治体制对国家发展的阻碍,提出了系统的政治体制改革主张。他的政改主张最全面地体现在1986年接见西德的德中友好恊会主席时的谈话,他说:“一是上下关系,给下面、给地方更多的职权;二是政府和经济部门的关系,使企业获得应有的经营自主权,增强活力;三是党、政府和人代会要有分工,各自的职能要明确;四是人代会、民主党派的作用,要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五是党和政府的工作人员要受人民的监督,领导干部犯了法要随时能受到弹劾、揭发”。可以说胡耀邦的分权思想是系统的,触及到了整个权力机制。其根本目的可以归结为:构建一个内部各要素共生平衡的政治体制。

 

 

在党内分权方面,1980年胡耀邦主持制订了《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规定:⑴党内要实行真正体现党员意志的民主选举,并实行差额选举;⑵集体领导是党的领导的最高原则之一,重大问题不得由个人专断,“书记和委员不是上下级关系,书记是党的委员会中平等的一员”;⑵给予党员民主权利,党员有权对党的方针政策和党组织领导提出批评建议,要严格实行不抓辫子、不扣帽子、不打棍子的“三不主义”,要纠正领导干部中缺乏民主精神,听不得批评意见的家长作风;⑶甚至提出了党员对不称职干部具有罢免权。这可以说是我党历史上最彻底体现民主精神的党内生活规则,是一个空前绝后的创举,对党内一直存在的集权过度、民主不足的问题对症下药,可以说胡耀邦担任总书记期间是党内民主政治最活跃的时期,可惜80年代末以后权威导向重新抬头,不能不说是中共自我进步的一个损失。

 

在与民主党派关系方面,胡耀邦1982年自己亲自斟酌,在原来“长期共存、互相监督”基础上加上了“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八个字,这成为新时期的我国政治恊商制度方针。

 

这一时期,各种政治改革探索也开始出现,并且得到了中央的保护。1983年,在袁庚领导下,深圳蛇口工业区直选出了管委会,这是新中国地方自治的第一次尝试;深圳大学开展了党委成员兼职化、义工化、经费自主化的试验,探索新型的党政关系;浙江台州椒江区开展了党代表常任制试验,解决党代会闭幕期间权力过于集中在党委的问题;1985年的中国作恊“四大”,在胡耀邦等人支持下,第一次没有“内定”领导人,代表们自己选出了领导,被夏衍称为中国文艺史上的“遵义会议”,这也是执政党与社会团体关系改革的一个重要探索。
可惜1989年以后,胡耀邦等开启的政治改革试验被中断,中国又走向权力集中的老路。在当时西方“和平演变”、“苏东剧变”的形势下,短暂的集中或有情可原,然而今日中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强国,外部风险大大减小,而内部各种基层、各种利益团体快速发育,在把权力集中奉行为巩固未定的法宝,结果只能适得其反,有序构建一个权力共享的共生政治体制才是中国发展的稳定器。

 

三、胡耀邦的共生社会思想

 

与经济与政治上的共生意识相比,中国最缺的是民族、族群的共生理念。胡耀邦可以说是中共领导人中最深刻反思大汉族主义,最具有民族共生思维的一位,他80年代提出的旨在促进汉族与少数民族包容发展的一系列改革可谓是绝唱。胡耀邦也是历任总书记中最关心少数民族的一位,他担任总书记期间渡过的六个春节,其中四个春节在少数民族地区度过的,温家宝那篇感人的《再回兴义忆耀邦》就是记述了他在1986年春节到贵州与布依族群众共度新年的事情。他先后视察内蒙古、广西5次,甘肃4次,新疆、云南、青海、贵州3次。全国30个少数民族自治州,他到过28个,只有当时交通条件实在难以达到的青海玉树、果洛没有过去。胡耀邦领导人去少数民族地区视察,不是走马观花一两天,而是深入基层动辄十天半月,1985年去新疆调研长达14天,1983、1986年视察青海分别停留了10天、12天。胡耀邦的民族工作思想可以归结起来有几下几条:

 

第一,保障少数民族的自治权。针对当时西藏百废待兴的情况,1980年的”31号档规定,“中央涉藏部门制定政策,要事先征求西藏自治区党政领导机关的意见,并请示报告中央后,才能做出决定”,“中央和中央各部门制定的方针、政策、制度,发往全国的档、指示、规定,凡是不适合西藏实际情况的,西藏党政群领导机关可以不执行或变通执行”,这等于把自治从空洞的口号变为切切实实的权利,这可以说新中国最体现“民族自治”的一个档。为了保障民族自治,他还领导制订了《民族区域自治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地位仅次于宪法,它是除了宪法外,唯一一部明确申明自己是国家“基本法”的法律,唯一一部有序言的法律,唯一一部由成立中央领导小组专门制定的法律。这反映了胡耀邦用法制保障民族自治的良苦用心。

 

 

第二,保障少数民族的文化发展权。胡耀邦反对用汉族文化,代替少数民族文化,反对那些歧视少数民族文化的做法。在他的推动下,80年代少数民族教育、语言保护、艺术传承都有很大进步。少数民族文字刊物从”文革“期间的5种,增加到1988年的154种;为了推动民族教育,中央承诺每年对少数民族地区教育拨款增加10%以上,并且设立“少数民族教育专款”;中央也开始专门拨款保护少数民族的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经过文革’摧残的少数民族文化又重新繁荣起来。

 

第三,保障少数民族宗教信仰权。1982年在胡耀邦的主持领导下,中共中央制定并通过了《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1982年19号中央文件),确立了以宗教信仰自由为核心的党的宗教政策,规定个人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的自由,政府不得干涉,还提出要宗教立法,保障宗教管理在法治轨道上运转。《宗教法》得到习仲勋同志的大力支持,然而到1989年后立法过程被中断,代之而起的是用行政规章管理宗教,这是目前宗教管理各种弊病的根源。

 

现在社会上一些人把现在民族问题根源归咎于胡耀邦,我认为这混淆了两个逻辑。第一,支持民族自治不等于支持民族分裂,胡耀邦在维护国家统一问题上是旗帜鲜明的,但是他不主张因为反分裂而忽视落实《宪法》赋予的少数民族的生存发展权利,现在很多人潜意识里把反分裂等同于要反对少数民族与汉族一切差异,这是典型的极端民族主义思维。第二,胡耀邦的包容性民族政策不是导致民族分裂的根源,根源恰好是没有落实胡耀邦、习仲勋等领导人制定的保障少数民族政治、宗教、经济和文化发展权利的政策,反而用防范、压制思维将少数民族一些问题无限扩大化,而导致民族问题愈演愈烈。如果说包容性民族政策导致了民族分裂,那就是设定了一个前提:少数民族都是坏人,宽容不得。这种人是何等的居心或愚蠢!

 

针对那些在民族宗教问题上过左的错误,胡耀邦在第二次西藏工作会议上曾经说:“如果想得太多,考虑太多,而对于其他问题,又想得不那么够,首先把自己思想束缚住了,反倒问题不可能真正解决。”习仲勋也曾经说“回顾历史,无数的事实证明,对待宗教问题,我们的政策越是搞得很紧很死,在实际生活中越是压制它,其结果是事与愿违,适得其反,不仅不能引导它在政策、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活动,反而会使它的活动脱离正常轨道,甚至为别有用心的人所利用”。改革开放以来30多年经验表明,他们的论断是正确的。

 

2013年11月2日习近平在人民大会堂会见21世纪理事会北京会议外方代表时,第一次明确提出将“和谐共生”作为中国道路(北京晨报2013年11月3日报导)的治理思想。其实,早在2012年7月7日世界和平大会上,习近平就提出“谋求自身过得好,必须也让别人过得好” 这一“全球共生”的政治理念。我想,享有“中国共产党良智代表”的胡耀邦,无疑是最具有“谋求自身过得好,必须也让别人过得好”(“live and let live”)1 情怀的领导人,有的人只想让执政党过得好,干部过得好,国企过得好,自己人过得好,而胡耀邦还要让各个党派团体过得好,知识分子过得好,普通百姓过得好,民营企业过得好,不属于我的人、甚至反对我的人过得好,这才是领袖真正应该拥有的情怀。这也是胡耀邦今天受到如此多人怀念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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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华社2012年12月23日人物特稿《人民是我们力量源泉》。

 

 



 

作者:王明远:胡耀邦史料信息网原研究员、全球共生研究院研究员。

本文为2015年第四届全球共生论坛(香山)上的发言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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